2“绩效工资占总工资约88%,比例过大”
还有教师介绍,深圳教师绩效工资占总工资约88%,比例过大,且远高于内地约60%的比例,奖励性绩效占绩效工资近40%、占总工资约33%,远超内地的约30%、14%,“绩效工资对深圳教师的影响比内地教师大得多,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按《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规定,请事假2-10天或病假11-20天,基础性绩效被部分或全部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也要受影响。“扣除绩效工资,教师工资还不到2000元。”杨老师说,在消费水平高企的深圳,教师生存很艰难。
3“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做法不科学”
教师们认为,从教师不等额的绩效工资中按比例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做法不科学,也不合理,背离绩效目的,从中拿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更是比重过大。
为何不科学?有教师解释,首先,每位教师绩效工资不同,从其中按比例提取必致每人拿出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数额不等。“60%-70%的教师拿不回自己的工资,造成教师之间不平等、不公平。”李老师举例,从《深圳市津贴标准》可知,2014年48档的教师每月要拿出4897元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档的教师每月只拿出1357元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前者比后者每月多出资3540元(2.6倍),假定两者业绩相同,都拿到两者平均数3127元,则前者每月无端损失1770元(出资额的近三分之一),而后者每月无端获得1770元(出资额的一倍多),加上领导高绩效分配额,各校平均绩效工资2900元左右,48档的教师每月无端损失2000元左右。
“经验足、贡献多、年龄稍大或绩优而致高薪的中老年教师无论多优秀都拿不回自己的工资,核拨额在校平均额以上的教职工通常也难拿回自己的工资。”杨老师称,以工作31年、获得国务院津贴、严重超工作量的某外语学校罗老师为例,工作量包括每周12-14节课(1-6月在高三),2014年核拨给他的奖励性绩效为每月4377元,12个月累计52529元,再加上英语早读、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备课组长等补贴,全年拿回35800元奖励性绩效,被拿走16729元(排除超工作量的因素,则被拿走2万元以上),绩效制度六年多来,共损失十几万。
不少教师认为,绩效工资完全背离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优绩优酬”和“鼓励终身从教”的绩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