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地方财政“多补”农村教师月工资超5000元
惠阳市潼湖镇中心小学,是一所位于惠阳市潼湖镇广和开发区的农村学校。李建发在这里教书,一干就是15年,如今已是小学高级教师。
曾几何时,离开农村到城区学校任教,是众多教师的梦想。2010年,李建发也碰上了到陈江学校工作的好机会,可他没有去。“近一两年来,学校环境越来越好,待遇了上去了。”综合考虑福利和家庭,李建发决定留下来。
李建发的选择确实是明智的。他告诉记者,如今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现金有5400元,这当中主要包括国家高新区园区补贴、国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而加上“三金一险”、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和农村教师补贴,一共超过了8000元。
不仅如此,学校的一级教师和二级教师相比高级教师,每个月在绩效工资上少1100元至1200元左右。“如果当班主任,每个月还可以有150元至200元不等的补贴。”
据当地统计,目前仲恺高新区公务员人均收入约有6300元,而教师的工资和待遇已经与公务员相持平。
据介绍,目前仲恺区农村教师享受的津贴分为三个档次,工作在3年以下,补300元/月,工作3年至10年的可以得到500元/月,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拿到800元/月。
为提高地方预算完整性,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简称“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在2015年初正常发放,日前,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5年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部分资金预算34亿元。同时,要求各省做好2015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指导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并及时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待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结束并重新核定各省特岗教师实际在岗人数后,中央财政将再次核定各省2015年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2006年,国家启动实施“特岗计划”,2012年,该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连片特困地区,中央财政将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1.5万元分地区提高到:西部2.7万元、中部2.4万元。任教三年后,经考核合格并自愿留校任教的特岗教师,由各地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