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推动社会办医。重点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清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合并,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条件,提高审批效率。各市州政府要把社会办医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省上关于社会办医的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三)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医保体系建设是深化医改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14年必须将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继续稳固在97%以上,同步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力争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2014年基本医保体系建设主要做好五件事: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二是改革医保支付制度,确保医保经费的高效安全运行;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保障大病患者、疾病患者病有所医;四是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确保基本医保便民为民;五是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尽力减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重点是在不断完善四年多来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花大力气解决基层医改政策落实不平衡、部分药物配送不及时、短缺,以及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148号)。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继续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五)规范药品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