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如果选择按年连续缴费,到领取待遇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参保居民选择按年连续缴费,到领取养老待遇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需要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同时政府也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
10、个人缴费是归本人所有吗?
答:是。个人缴费连同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全部归参保居民个人所有。
11、个人缴费计算利息吗?
答:计算利息。居民参保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一个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和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照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今后我市还将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缴费和缴费补贴进行保值增值。
12、个人缴费可以继承吗?
答:可以继承。参保居民亡故的,未领取的个人缴费连同缴费补贴可以由家属依法继承。
13、参保居民何时可以领取养老待遇?
答: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自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直至亡故为止。
14、养老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如何计算?
答: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24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15、政府对参保居民领取的养老待遇有补助吗?
答:有。基础养老金全部由政府补助发放。
16、个人账户中的钱领完后怎么办?
答:参保居民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毕后,由政府补助继续发给个人账户养老金,直至亡故为止。
17、参保居民的基础养老金还会增加吗?
答:会增加。为了使参保居民能够分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生活保障水平,我市已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今后基础养老金标准将适时进行调整。
18、超过60周岁的居民还可以参保缴费吗?
答:不可以。只有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过60周岁的居民不再纳入参保缴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