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导师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规定导师指导对象一般在一个班,即使不在一个班,也应在同一个年级。不是班主任的导师要参与一个班的管理,一周至少有一天负责班级日常工作,增进对学生的了解。导师对指导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等全面负责,每个星期至少与指导学生有一次交流,每个月至少与指导学生一起参加一次学校德育大讲坛等活动。每学期至少与指导学生家长有一次交流。导师建立指导情况档案,学校对导师工作的考核与指导学生捆绑进行,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由于有这样的管理机制,全员导师制实行5年来,全校师生关系空前融洽,学生能敞开心扉与教师平等交流。刘会成指导的30名学生已进入高三,师生都很珍惜每一次交流。每次座谈交流都不拘形式、不出题目,只是互相分享各自的心得。而这30名学生,原来是各班推荐的后进生,现在大部分都有了显著改变。
实行全员导师制后,每个教职员工都是导师。学校特别强调教师的榜样作用,要求每个教师不论何时、何地,遇到任何问题、处理任何事情,都要彰显导师的能力与品质。这就保证导师制让师生由形式上的互相陪伴,进入了实质上的师生生命互相交融。导师制锻炼了教师,成就了教师;导师制也温暖了学生,成就了学生。刘会成对记者说:“因为全面实行导师制,每个学生都得到了定向定位培养,经过三年高中教育,每个学生都顺利进入自己的理想境界,成功开启了自己的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