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转型”、什么“阵痛”,这些都是一群劫贼在掩盖罪恶,妖言惑众!
难道把公有企业变成私有企业这就是所谓的“转型”?
几十年来,下岗工人根据企业所需的各人分工,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岗位,尽责尽力把本职工作搞好,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流血流汗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为今天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请问:今天的经济发展的成就,那一点离得开他们的贡献?他们何罪之有?
要知道,他们当时拿的是根据工龄定的工龄工资,也就是说当他们年青力壮贡献最大的时候,获得的却是最低的工资待遇,其余都上缴给了企业和国家。本来,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如果企业依旧兴旺发达,这些工人应该是功成名全,待遇优厚(该是他们工龄越多工资越高,以补偿他们过去低工资的时候了),何来失业下岗?可是那场腐败加抢劫式的企改却是巅倒是非将工人灭绝人性地逼出了企业的大门。当那群利益团伙像飞蝗一样扑向企业的时候,当几代人奋斗的企业像一个充满鲜血的奶油蛋糕一样被这群妖孽任意分割甚至全部变成了个人资产的时候,工人们却像战俘一样一年被赶出百分之三十,三年之后整个企业名正言顺地成了这群占领者的天下。如果说国企需要改革,那么应该下岗的首先应该是这些不劳而获吃大锅饭的腐败者,而决非那些为这个锅里加米添火完全有权吃饭的下岗工人。可悲的是,改革改了三十年,这个大锅饭非但没有打破,反而连灶带锅落入了一群掠夺者的腰包!下岗工人不但没了饭吃,而且手里用来养家糊口赖以生存的饭碗也被这些妖孽打得粉碎!下岗工人的尊严和权利就此被抢劫得一无所有!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借问苍天!那几百万下岗工人将飘向何方?
更可悲的是,我们这些管理者不知是瞎了眼睛、还是没了良心!竞然让这些失去工龄的五十岁上下的老工人,在社会上与那些二十岁上下的小青年(可以说是儿女辈)去同工同酬,去所谓的“相互竞争”,他们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付不起养老保险,更无缘医疗保险,他们岂有不被迫死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