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执死刑现场照片 称对不起父母(2)

教育动态2018-12-13李天扬老师

林尊耀表示,会见时他和儿子相隔数米,中间还有玻璃阻隔。除去当事人及亲属外,上海二中院的王智刚法官也在现场。在会见过程中,法官多次提醒,按照规定不能谈案情,只能用普通话对话。

虽然被要求不能提案情,林尊耀说自己还是问了儿子为何不同意更换律师、在狱中是否有人跟他说过什么等问题,还多次告诉林森浩他是冤枉的。但林森浩只是反复对父亲说:“爸,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

林父对儿子如此表现很不满,他说自己孩子就是傻,死就死在太傻了。

林父在接受采访时没有谈太多跟自己跟林森浩的交流,而是反复提及自己和法官的对话。他称在会见林森浩时,当面质问法官为何没有质谱图?为何没有采纳专业肝病医生的意见?法官并未正面回答,只是告诉他“判决书里有”。

林家人还向法官提出要看刑事裁定书。法官回复,裁定书会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8号到12号是5天,就不能早些给我们吗?”林家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最高检表示,只有获得林森浩的刑事裁定书,他们才能启动抗诉程序。

当一些记者询问林父“林森浩最后情绪如何”“林森浩有没有嘱咐家人什么事情”时,他对记者说,“我希望你们能多关心案件本身。”

最高法:认真审查了辩护意见

在该案的二审庭审中,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及唐志坚提出,该案在投放毒物的检测程序、剂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出庭,提出了黄洋并非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暴发性乙型肝炎的观点。此外,林森浩也在庭审中称,自己投毒的动机并非杀人,而是“像平时玩闹一样,单纯只想看看黄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二审法院最终认为,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而控方提交的两份鉴定意见规范合法,检验防范、检验过程、分析说明和鉴定结论不存在矛盾之处,且能相互印证,予以采信。法院认定,林森浩的行为最终致使黄洋中毒死亡,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死刑复核阶段,该案曾出现更换律师的风波。先是斯伟江退出死刑复核辩护工作,新介入的辩护律师是由林尊耀聘请的谢通祥。谢通祥与斯、唐两位律师的区别在于,除提出尚不能确定黄洋的死亡是否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有关外,他还认为林森浩的认罪口供不稳定,不能采信。

但由于林森浩本人的坚持,最终谢通祥退出了辩护,斯伟江重新担任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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