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继续把落实各科室领导责任制作为重点,始终将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各科室领导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中,并与各科室领导及职工签订了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作为对干部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明确,职责分明,奖惩兑现。
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
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三项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先决条件,因此,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经常性地对各股室的水、电及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我们每天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确保了无安全事故。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股室、职工、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把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做到早安排,早检查,单位现金不库存,票据集中管理,确保不断岗、不缺人。
(二)加强队伍建设。
只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才能使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我们一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坚持“四统一”,即: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确保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对职工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危害性,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没有发生一例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更没有发生一名干部职工参与越级上访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