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标准及考核方式
全系统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标准:
1、对中央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采取的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2、对党和国家及国土资源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执行自觉,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3、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按要求及时报告,查处认真,纠治彻底。
4、选拔任用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被选用的干部素质好,自身廉洁,群众拥护。
5、领导班子凝聚力强,班子成员清正廉洁,风气正,团结好,干劲足。
6、完成年度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对行政执法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保证和推动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不断提升每个教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实现人人廉洁自律的目的,特制定带河二小:
成立以校长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
加强政治学习,认真落实“三个代表”和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作出的各项新规定,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工作,做到应参加的民主生活的人数达100%,应参加自查自纠的人员达100%,并做好相关记录;
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贯彻“五条禁令”,杜绝“三乱”现象出现;
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继续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
合理利用学校经费,严格执行“带河二小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秉公办事,让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