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开展“送温暖”“手拉手”走访帮扶活动。寒假春节期间,要做好老干部、老教师等优抚对象和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及离退休教师的优抚慰问工作,学校要有计划组织学生慰问革命伤残军人、老红军等,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走访贫困学生和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干部、党团员教师每人至少与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物质资助、心理辅导和文化补习等,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增强自信,为控辍保学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4.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网络文明传播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寒假、春节期间动员少先队员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15]1号)。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师生共同参与,把亲情感恩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等内容融入到系列活动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小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生活的美好情感,积极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和谐的节日氛围。”
5.规范中小学校的假期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举办各类辅导班,也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教学的行为。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义务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设施。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各项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研究制定假期工作计划,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若遇降雪,学校应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校园和所负责区域的路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值班电话:66608024;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值班电话:6660805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在放假前将本单位的寒假工作计划、值班安排表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主管处室。寒假结束后,下学期工作计划和寒假总结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主管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