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信息,2015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
其中: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此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国管公积金账户最低额度调至5万
3月17日起,国管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划定线将由2万元调高至5万元。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称,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按照规定,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贷款额度与账户额度直接相关。假设审批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若职工个人账户中原有余额1万元,按照之前的规则,只能按2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20万元。
在此次调整后,即使账户余额只有1万元,却可以按照5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