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天水市公安交警支队秦州城区大队了解到,今年5月,天水市公安局专门向天水市教育局发出了《关于尽快受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核发申请等审查工作的函》,申请注册的9辆车均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建议教育部门尽快受理和审核。直到10月22日,天水市教育局向交警部门复函,不予受理校车许可。
天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校车的使用审核是区教体局在办理,市教育局只是汇总之后向交警部门反馈。在天水市教育局,记者看到了一份由秦州区教体局出具的不予受理校车许可的函。
根据天水市教育部门出具的复函,不予受理校车许可的原因主要包括:每所幼儿园周边2.5公里范围内最少有2所幼儿园,从布局看完全可以满足附近幼儿入园,没有必要使用校车;高峰期车辆拥堵,特别是乡村公路等级低、道路狭窄、临沟路段多,不利于幼儿校车通行,尤其是雨雪天气隐患大;一些幼儿园严重违反园舍标准,已是超负荷运行等。
采访中,天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就近入园、家长接送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交通风险,民办幼儿园此举是为了争抢生源,从更远的地方接幼儿入园。在周边幼儿园的布局能够满足附近幼儿入园需求的情况下,配备校车“本身是不必要的”。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给9辆校车所属的幼儿园下发了通知。通知称,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
专家称非相关原因不应作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
针对教育部门不予受理校车许可的理由,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究竟多大范围算“就近入园”,并没有具体详尽的规定。那么配备校车是否真的不必要呢?
放学时段,记者在多家幼儿园门口观察发现,不仅有幼儿园违规使用自有车辆接送幼儿,家长也在自发利用电动三轮车、轿车搭载幼儿,其中不乏满载或超载,甚至出现一辆电瓶车挤3个孩子的情况。
一份由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可以说明问题:今年3月,秦州区摸排出有53所民办幼儿园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是该区民办幼儿园总数的一半。
对于教育部门提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在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甘肃省乃至天水市出台的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