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高原缺氧、特别艰好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提高5%;15年以上的提高10%;20年以上的提高15%。
【军队干部退休,发放安家补助费的条件、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退休后发放安家补助费的条件和标准是:
(1)回农村安置的,发放8个月的本人月工资,1985年6月30日以前批准退休的增发2个月本人工资;
(2)回城镇安置的,发6个月本人月工资,1985年6月30日以前批准退休的增发2个月本人工资。
【军队干部退休,发放家具费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退休发放家具费的标准是:
(1)军职的,家具费标准1200元;
(2)师职的,家具费标准800元;
(3)团职的,家具费标准500元;
(4)营职以下的,家具费标准400元。
【军队干部退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l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退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是:
(1)参加过1985年工资改革的退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2)未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退休干部(1985年6月30日前批准退休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差旅费发放
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差旅费按现行因公差旅费有关文件和标准规定执行。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工资的确定】
(1)军队平部转业分配到政府机关的职务工资按照本人原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80%的数额就近套入机关相应职务的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半个档差的套入上一档次,低于半个档差的套入下一档次),但套入后的职务工资档次最多不超过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的4个档次,超过部分不予保留。凡低于机关对应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均套入最低职务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机关对应职务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均套入最高职务工资档次,高出部分不予保留。级别工资,根据本人原在军队职务和军龄(含曾在地方工作的时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确定。基础、工龄工资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3]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