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放宽再生育政策:再婚后最多能有三个孩子
南京放宽再婚夫妻再生育孩子的条件。近日,南京修改并印发《南京市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根据最新政策,不管再婚夫妻有无孩子抚养权,只要符合四种情形之一,就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再婚夫妻四种情形可申请再生育一个
规定对再婚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四种情形分别作出规定,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这四种情形是:
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
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孩子,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
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或符合本条上一条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