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落实“校财局管”规范资金管理。各地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普遍实行“校财局管”和受益学生实名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贵州等地还利用学籍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湖北红安县对营养餐实行单独分科建账,贵州西秀区协调人民银行为各校设立食堂专用账户,湖北房县实行“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示”制度,安徽寿县经费管理实行“日记、周核、月结”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从督导情况看,各地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态势总体良好,专项资金的管理比较规范。计划实施以来,全国没有发生一起大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偶发的小事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做加法添营养,“计划”内涵得到不断丰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改变了农村学生“一日两餐”“咸菜拌饭”“冷饭冷菜”等状况,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吃得饱、吃得安全的目标基本实现。不少地方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采取提标扩面、食育结合等方式做加法添营养,营养改善计划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
一是提高膳食补助标准。浙江、福建营养膳食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5元,宁夏将标准提高到在校期间每生每天4.6元。重庆、四川在营养膳食补助外,学生家长也承担部分费用,使营养餐标准实现4+X,优化了膳食结构,其中四川昭化区每年投入近500万元,为全区1.2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周提供两顿免费肉食。
二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云南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对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不少于5亩、初中不少于10亩地配备勤工俭学基地。2016年,全省共有6602所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勤工俭学基地达到8256个,面积7.35万亩,纯收入达到3.45亿元。湖北竹溪县人民政府为学校租赁蔬菜基地600余亩,全县学校蔬菜自产率达到70%,缓解供餐运营成本压力。山西繁峙县、黑龙江龙江县、湖北罗田县部分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空地种植蔬菜,既为学校食堂补充提供免费、新鲜、绿色的原材料,又使其成为学生实践教育的基地,培养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三是探索进行“食育”教育。重庆彭水县组织学生自主用餐,由教师指导小学高年级学生轮流参与取餐、分餐,既节约成本,又锻炼学生团队精神和自主管理能力。内蒙古先后举办两期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在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安徽金寨县结合大别山区饮食习惯,聘请营养健康专家,编印《青少年食育教育读本》,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营养健康教育普及到每一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