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展大格局中评判教育得失(2)

教育动态2018-07-07李一老师

至于将种种社会弊端都归咎于教育尤其是“应试”的名下,那就形同“莫须有”了。个别大学生的极端行为如果仅仅因为发生于在校期间,就被认定为教育的责任,那远比这多了去的极端行为因为发生在未能考上大学的青年人身上,是否又可以归之于“大学拒绝接纳他们”?贪腐的官员绝大多数大学毕业,但腐败是否又可以归之于教育,而不是权力尚未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如果任何人出了问题,都归之于教育,岂非高估了教育的“魔力”?任何社会总有自己的问题,不能拿教育当解决一切问题的解药。

毫无疑问,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进入“新常态”,国家的目标正在调整,教育的职能也会调整。在地球的任何角落,国家与教育的关系只能是国家任务决定教育发展,而不是相反。所以,不把国家大格局及其趋势把握住,“教育危险论”难免成为危言耸听,“私立化”的方子也只能是胶柱鼓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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