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坚持新建、改建、扩建多措并举,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办学前教育机构,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其他达标幼儿园在农村举办分园。按照计划,到2016年,市、县、乡、村的四级幼儿园将全面覆盖,届时,市、县城区和中心城镇将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鹰潭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达标公办中心幼儿园;还将实现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等目标。目前,全市已建成达标幼儿园200多所,在建(改、扩)幼儿园126所。
鹰潭市教育局副局长曾传红介绍说:“目前正在着手加快对幼儿教师的培养,教育局与省内师范学校搞了订单培养。此外,对符合幼儿教育资格的民办园教师,采取补贴措施。”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园
“今后,我们民办园遇到问题,能够找一些相关部门来解决,这对我们的帮助无疑是巨大的,我们将竭力把幼儿园办得更好。”贵溪市塘湾小太阳幼儿园园长方卫锋兴奋地说。
一年多来,鹰潭市积极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有效缓解公办园的供需矛盾。并且,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作用,开展公办民办结对帮扶活动,整体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建筑面积59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500平方米,内设6个教学班和配套卫生间、寝室。每班配齐了电子琴、彩电、DVD、录音机、空调和各种玩具……”罗河镇幼儿园的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办园的变化。
为扶持民办园发展,鹰潭市专门制定民办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教师招录、培训、管理办法,实行政策倾斜。对新(改、扩)建的民办园,允许享受公办园同等政策,给予用地优惠,并由政府提供3年贴息的资金补助;对达到省、市级示范园标准的民办园和达标的农村民办园,分别由财政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经批准更换、购置校车的幼儿园,由财政补助2/3的经费。2013年1月4日,市政府奖励发放标准校车51辆,市、县两级共出资540万元。对民办园教师和校车驾驶员,由县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0元、10000元的工资补贴。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对民办园聘用具有幼师资格的教师,鹰潭市财政给予补贴,并且,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教龄与工龄计算上,享有同等权利。
好政策迎来一片叫好声。“这个政策对民办园留住幼教人才、提高办学水平有极大的帮助,我们打心眼儿里高兴。”志光中心幼儿园园长陈珍良由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