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学府,其决绝选择拒绝接受患者新生的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可能不明白自身将陷于何种舆论危机之中,但相比于未来发生意外事故后再推诿责任而言,显然是一种“自保”。
由此可见,围绕“生命权”和“发展权”的二难冲突需要换一种思路破解:能否单独建立或在部分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内部建立针对特殊人群替代性的同样优秀的高等教育服务体系,有助于从根本上破解这种二元权利冲突,这也为其他高等学校面临此类问题时提供了一条现实的解决路径。(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西南大学教育政策研究所、东北师大农村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