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蓬莱市潮水四村幼儿园园长为追求效益、降低成本,没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没有真正把幼儿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办园安全基本条件欠缺,没有正规校车,无法满足幼儿接送需求情况下,招生数量超过百人,违法雇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车主,使用无校车使用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面包车接送幼儿上下学,对面包车违法超员驾驶和违反交通法规横穿未验收道路行驶等行为没有制止。督导组发现,蓬莱市还有5所幼儿园使用无校车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同时,安全监管存在严重漏洞。当地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日常监管及安全检查不深入,未能发现非法营运车辆长期超员接送幼儿、横穿未验收道路行驶等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平台;幼儿园年检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审核潮水四村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对幼儿园园长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未有效教育幼儿家长拒绝、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根据调查,专项督导组提出意见:一是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迅速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把校车资质审查和检验、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关,建立并运行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加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规范管理,确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营运安全。二是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机构,落实定期协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方便中小学生和幼儿就近入学;加强对民办办学机构的管理,严格规范其办学行为;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与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
在接到督导组关于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的反馈意见后,山东省教育厅对照意见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总结,深刻分析和总结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等三条举措,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