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生党员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经过加封的党员档案材料,报道后一个月内交到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按有关规定办理(逾期不予接收)。陕西省内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区县以上地方党委或委员所在企事业单位党委开至“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具有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介绍信开头为“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转往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
5、退学申请:新生如因其它原因,决定不到我校就读,必须在收到通知书的三日内与我校招生办联系,随后将录取通知书和退学申请材料寄至学校招生办。经校招生办同意后,办理退档手续,否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办理退学手续的考生,下一年不能参加高考。
6、新生军训:2016级新生入学报到后将开展军训,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训练者,需提供由校医院审核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并上报学校教务部门批准。
7、资助政策:
1)如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须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手册),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精准资助。
2)如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在开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并在开学报到时出示贷款合同,提交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