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教材费按学年结算,毕业时多退少补。
2.实际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的最终批复。
七、学生奖励与资助政策简介
学校设有优秀个人奖和各类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资助。主要项目见下表。
项目 | 金额 | 主要内容 |
新生入学 奖学金 | 1000— 3000 | 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设“一、二、三等新生奖学金”,分别每人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
国家 奖学金 | 8000 |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
北京理工大学徐特立奖学金 | 2500 |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
徐特立 优秀学生奖 | 4000 | 奖励我校在学业成绩、道德风尚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
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 | 8000 |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免费师范生除外),暑假期间新老生均可在生源地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国家励志 奖学金 | 5000 |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免费师范生不参评)。 |
国家助学金 | 4000- 2000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免费师范生不参评)。 |
中职国家 助学金 | 2000 | 资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万婴奖学金 | 1000—2000 | 奖励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
勤工助学 | 设立校内外临时岗位和固定岗位,积极开拓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优先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申请“绿色通道”入学,先报到后缴纳学费。 | |
特困补助 | 对特困学生或因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 |
贫困毕业生 就业补贴 | 对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暂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免费师范生除外)给予就业补贴。 | |
应征入伍 服义务兵役 国家资助 | 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贷款金额给予补偿。 | |
退役士兵 教育资助 | ||
直招士官 国家资助 | ||
学费补偿或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标准为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连续补偿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