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费,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作。
严格控制各村招待费,我乡自推行村级公务零执行制度以来,各村有效遏制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为切实抓好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的落实,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作,我乡于今年1月份向各村印发了2016年度村级招待费支出限额的通知,要求各村对照规定标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继续加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并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我乡各村社集体三资由代理会计将村社集体三资和农负数据的具体内容输入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中,建立信息库。凡发生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及新增加的情况和村级各类农民负担监管情况,以及资源发生承包、租赁及征(占)用的变动情况,都及时输入到网络平台中;同时要求村代理会计针对所代理村的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每季度写好财务分析报告。我乡规定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财务公开日,财务公开资料由代理会计、出纳员提供,村社财务负责人、村监会人员签字,乡联村干部、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以上财务收支情况在公开日必须上墙公布。从今年4月份开始,为了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我乡实行了各村级集体财务每月结报制度,规定在每月的5日前,及时到乡农经站进行报账。此外,还将各村的三务公开情况由各村村官或联村干部发布到各村的三务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五、继续加强对村级报刊订阅的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我乡于今年9月份认真制定2016年度村级报刊订阅限额标准,并专门进行发文通告。要求各村报刊订阅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标准按村在册人口数确定:人口在1000人以下、1000人至3000人的村,限额标准分别为3500元、4000元。要求各行政村坚决杜绝“私订公助”现象,限额内的报刊征订要先订党报党刊,严格限订都市娱乐报刊,并按照“谁违规征订,谁承担责任”原则,对违反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的组织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在平时报账时,要求乡代理会计进行严格审核。
六、继续加强对村级对外借款限额的控制,减轻村级财务负担。
为减轻村级财政负担,规范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村必须按照《胡陈乡农村经济合作社对外借款的补充规定》胡政[2012]16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村级对外借款限额。在向信贷机构或社会组织、个人借款时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必须说明借款原因、用途、资金归还来源,并形成详细会议记录。借款年累计金额最高不得高于20万元人民币,每次借款月利息不得高于1.5%。如确因生产发展、工程建设需要借款的,年累计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必须报联村组长、联片领导及乡分管农村财务领导批准,年累计金额超过50万元的,必须报乡长批准。此外,还规定各村在办公楼或老年会活动场所建造完工后,不得举办酒席,不得送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