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方式
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按照本公告要求,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211工程”师范院校以及全国24所省属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的师范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中小学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北京市公开招聘乡村教师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聘简章》: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bjedu.gov.cn)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bjbys.net.cn)
北京教育高教网(www.jyrc.com.cn)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教育高教网(http://www.jyrc.com.cn/)进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5月16日9:00至5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5月28日至29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确认考试。请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5月30日9:00至31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