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入伍后:高校毕业生士兵,入伍1年半以上,现实表现好,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直接确定为提干对象。
3.经济上:入伍后,可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部队津贴、学费补偿以及退役后部队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一次性退役补助金等经济补偿。
4.退役后:一是享受就学优惠政策: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享受考试优惠政策: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比例择优录取的优惠政策。三是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江西省每年在有空编的事业单位中征集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县征兵办咨询电话:3840877;监督电话:3840850;举报信箱设于县人武部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