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转专业学习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同类同批次专业之间或同类上批次转入下批次的专业间进行,软件学院降分录取的相关专业学生仅限于本学院内部调整。
学校鼓励学生转入农学学科门类专业(090502园林专业除外)学习,申请转入农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可以不参加转专业考核。
学生入学后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被批准转专业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2、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3、因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学校认为确须调整专业者。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单独组织招生的专业(艺术学门类)学生要求转入其他专业的。
3、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专业如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专业学生要求转入其他本科专业的。
4、三校生要求转入非三校生生源专业的。
5、有考试作弊记录的;第一学期末有1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及格者。
6、休学期间要求转专业的;应作退学处理的。
7、跨高考录取科类或不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转专业政策的。
8、学校认为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办理程序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2015年12月20日前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交相关学院审核,并须参加转专业考核;因身体原因和本规定有明确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