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校园卡充值
新生在校园卡中充值的100元作为餐费或其它费用,用于在校个人消费。
五、交费办法
(一)我校财务处随录取通知书提供九江本地建设银行银行卡一张,此卡将是同学们在校学习期间唯一缴费卡,将用于以后的缴费和奖、助学金发放等。收到后请及时在当地建行取款机上修改交易密码,并妥善保管。
(二)学校财务处提供银行代扣代缴、现场刷卡、现金等方式缴费。建议新生采用银行代扣代缴方式,即将你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体检费、校园卡充值费用及10元银行卡年费的总额在8月31日之前足额存入学校所发银行卡中。学校将在开学前实行批量代扣,以减少排队交费的等待时间。
(三)学杂费由银行代扣成功的学生报到时在所属二级学院办理确认手续,领取发票,你将能非常快捷的办完报到手续。如果款项没有及时存入学校所发的银行卡中,可在报到现场刷卡交费,也可现金交费。
六、特困生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济困难证明在家庭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收款账号为:
户 名:九江学院
开户行:九江市建行环城支行
账 号:36001852050050003232
学校对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和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注意事项
(一)凭录取通知书可享受来校的火车票半价优惠。
(二)请新生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自带档案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区)招办或中学领取纸质档案,报到前由个人妥善保管,报到注册后由辅导员收齐,交与所属二级学院的学生科。
(三)户口迁移
1.采取自愿原则。如需要将户口迁入本校,请自带户口关系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户口迁移证须有当地派出所户籍公章、经办人章、日期并标明身高。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专用章” 、“以下空白” 、“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等印章必须齐全。
2.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标明本人身份证编号,而且身份证的编号必须与户口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如有不符,应由当地派出所更正。
3.户口迁移证原住址一栏须填写(省、市、县、区派出所)。户口迁移截止日期:2017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