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你好!你已经被录取为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为了让你顺利入学,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间
学校对新生的接待工作已做妥善安排,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报到时间9月10日),提前到校者请自行安排食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或请假逾期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设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院(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一楼大厅。学校将于报到当天在南昌火车站、南昌长途汽车站(八一大道)安排接站。新生也可参考如下乘车路线自行安排:在市内乘225路或245路公交车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下车。
医学院新生报到地点设在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研究生宿舍2号楼前(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学校不安排接站,新生可参考如下乘车路线自行安排:在南昌火车站或汽车站乘坐22路或2路(外线)到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站下车。
三、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报到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江西省外中共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内中共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南昌大学党委组织部。详情请登录南昌大学党委组织部网页(http://cdzzb.ncu.edu.cn)查询《新生党员转入组织关系须知》;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须持原学校(单位)介绍信或团员证到所录取学院团委办理。
四、关于新生户口迁移与落户事宜
1、办理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学校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落户具体时间、材料及程序开学后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⑴《户口迁移证》必须是公安部统一制发的防伪新迁移证,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⑵《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且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⑶《户口迁移证》上应加盖“农业户”或“非农业户”专用章;
⑷《户口迁移证》必须机打,手写无效;
⑸《户口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必须具体注明到省、市、或县;
⑹所持《户口迁移证》应有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章印清楚,模糊无效;
2.户口落户地址
前湖校区新生落户地址:南昌大学、江西省南昌市学府大道999号或1299号红角洲派出所;
户籍管辖单位: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红角洲派出所
东湖校区(医学院)新生落户地址:南昌大学医学院、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董家窑派出所;
户籍管辖单位: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董家窑派出所
3、公安户政部门不接收老生户口的落户申请,凡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务必在入学报到时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并在开学后将《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上交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新生的落户。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事宜
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在南昌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http://ygb.ncu.edu.cn)详读《南昌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和《关于变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方式的通知》。
六、工资关系转移等事宜
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不转工资关系。其他硕士研究生新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的工资关系须在报到时上交所在学院,(注:入学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工资转移证明;考上研究生后辞职的出具辞职证明;入学前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由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开具未就业或无工资收入的证明)。
七、需缴纳的有关费用及要求
1.学费:按江西省政府文件规定收取,分学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