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27.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8.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29.录取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7个批次录取。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5个批次录取。其中,提前批本科为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本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本科为本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部分列入提前批本科的专业);第三批本科为省内外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
体育类:共设本科、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录取。其中,本科批次为省内、外二本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第三批本科为省内外独立学院体育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类仍按“三校生”高职本科、高职(专科)共2个批次录取。
30.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也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含高校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试点学院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期间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本科在一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立即投档,其征集志愿与一本院校征集志愿同时填报,在一本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后立即投档。
文史、理工类中的提前批本科的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一本(含“地方专项”)、二本、三本批次,体育类本科、三本批次,美术类二本批次,三校生文理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