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户籍
2)外省户籍农民工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学籍,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验;
3)连续三年在江西省高中具有学籍;
4)定居在江西省的外国侨民。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本省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不能同时报考。往届“三校生”和一年制中职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教育资格的大学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或已被大学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高中教育非应届毕业年度以欺诈手段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并在暂停期间参加考试的人员;
5.因违反刑法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本省或外省不受理考生借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