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定居在江西省的外国人;
5.其他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人,如取得少年班报考资格等。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中专、职业高中、技校(中级班)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统一高考,但不能同时报考。前毕业生(包括一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术学院高级班、预备技术班毕业生不得申请“三名学生”相应的招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统一的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大学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不含取得高校青年班、数学英才班资格的学生);
3.在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欺诈手段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在省外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并在暂停期间的人员;
6.因违反刑法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中未成年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省或外省不接受考生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