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考试科目真题答案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时间(3)

江苏自主招生2018-07-29李天扬老师

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至3月30日24时止,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请按页码顺序上传;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④个人陈述,着重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800字左右。

注意:材料①、③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④须考生本人亲笔书写。

考生所在中学校长(单位负责人)、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统称推荐者)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者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推荐者按报名系统要求自行上传。以申请条件第7条申请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中学校长及专家个人的推荐材料。

考生申请材料、推荐者的推荐材料均无需邮寄,因此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读。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由监察处、招生就业处以及各学院(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所报考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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