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至3月30日24时止,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请按页码顺序上传;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④个人陈述,着重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800字左右。
注意:材料①、③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④须考生本人亲笔书写。
考生所在中学校长(单位负责人)、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统称推荐者)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者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推荐者按报名系统要求自行上传。以申请条件第7条申请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中学校长及专家个人的推荐材料。
考生申请材料、推荐者的推荐材料均无需邮寄,因此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读。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由监察处、招生就业处以及各学院(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所报考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