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江苏自主招生2018-11-12李天扬老师

备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

四、报名方式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1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截止。

2、准备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再添加封面):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的申请表;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阐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理由、个性特长、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不少于800字)。

备注:如有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对考生进行实名推荐,属单位、中学、社会团体推荐的请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属专家个人推荐的请亲笔署名,推荐材料单独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邮寄至我校。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5年3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五、选拔程序

1、初审原则。我校将组织自主招生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特长潜质与申报专业的匹配性等,同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

2、考核办法。航模类初审合格考生测试项目为笔试、飞行操作测试、室内制作三部分,其他类别考生测试项目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经专家组审核的特长显著或创新潜质突出的考生,将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语文、航空航天技术,考生根据选报专业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

3、资格确定。

(1)航模类考生将依据笔试成绩、飞行操作测试成绩、室内制作成绩的总分,分项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只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所有名单经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为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优录候选人。

(2)优录候选人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六、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依据测试结果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填报公示入选专业。学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优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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