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办法
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十、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