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获得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志愿填报
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六、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
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江南大学在该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地(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七、监督保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九、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