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由所在学校推荐后加盖公章);(2)个人申请报告;(3)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大小)。以上证书在报到时必须出示原件。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30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五、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南京农业大学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5月15日17:00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缴纳考试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六、测试要求
1、报到时间:2016年6月12日9:00—17:00
2、测试时间:2016年6月13日全天
3、报到及测试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4、测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地点及测试方式将于6月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七、录取办法
对于考核合格者(即获得拟录取资格者),2016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
八、录取资格公示及确认
1、学校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对获得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者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认自主选拔考生录取资格,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3、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考生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025-8439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