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项目 | 人数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 | 30 |
2.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报名1月20日前截止,加试3月10日前结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时间安排及录取办法等详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该办法将在1月10日前于我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公布。
3.凡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可享受文化联测免考政策,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加试未通过的考生,须正常参加相关考核。
七、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面试---预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校审批。(详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八、收费标准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2.综合素养测试费60元/生,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生,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九、政策性加分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政策性加分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最多加4门。
(三)政策性加分审核
1.申请国家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