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优录政策
(一)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政策
就读中学期间,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考生,经所就读学校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面试后,可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1.推荐免文化考试。(此项推荐不限名额)
(1)文理类:2016年前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1A2B1C1合格、2A2C1合格、4B1合格以上;美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1A1B2C、3B1C(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视为C级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
2.推荐优先录取。
具有田径、球类(仅限篮、排、足、乒、羽)、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面试合格后,优先录取考生所填专业。
3.推荐加分计入总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事迹,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经县(区)级及以上媒体公开报道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认定后,加15分、20分计入总分。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5分、10分和8分计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八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试认定后,分别加30、20、15分计入总分。
(4)由所在中学推荐,思想道德表现突出、有职业发展潜质、社会责任感强的考生,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试认定后,加10分计入总分。(此项推荐每所中学根据报考我校人数4人以下推荐1人,4人以上可推荐2人)
(二)政策加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只限于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计入总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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