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教考【2014】1号)等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在江苏省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并申请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语言文学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发展潜力者,高中
阶段参加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地级市
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者、或团体项目一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5、我校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30%,综合素质优秀、成绩突出者;
6、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7、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者。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其中汉语言文学(师范)、临床医学专业分别单列20名计划)。
三、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自主招生网http://zhaosheng.yzu.edu.cn/zzzs/,并根据要求网上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申请表”为封面装订,由考生所在中学将学生报名材料收齐汇总后,于2016年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由所在中学分管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扬州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②中学推荐信、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⑤考生自己手写的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800字左右。
3、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2月20日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2月2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3、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3月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扬州大学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2016年3月9日。(具体报到地点及考试安排见我校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不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按照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择优提出我校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16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签订承诺书
一经公示认可,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承诺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的考生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仍需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
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及高中平时成绩(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采取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和高中平时成绩(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占20%的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