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和考试真题(2)

江苏自主招生2018-06-02三水老师

  (一)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方式报名。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为南京师范大学生源基地中学、实习基地中学、联合办学中学。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一。  (二)考生自荐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自荐方式报名,对于自荐考生须由所在中学1-2名熟悉考生情况的高级教师书面填写推荐意见,教师职业潜质类考生还需经过所在中学进行初选甄别,并出具由中学校长签名的推荐意见。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报名考生须由中学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三个方面必须为合格。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6日(2016年2月6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申请人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nu.edu.cn),点击“网上报名”(http://add.njnu.edu.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初审使用),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6年2月6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收件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收件人: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7,联系电话:025-8372075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校长实名推荐或自荐)”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体如下:  1.加盖中学公章的《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或《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自荐表》;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自我评价、个性特长、学业与职业生涯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个人亲笔书写,题材不限,不得使用复印件);  3.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4.学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打印,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或自荐符合学科专业特长类相关条件的考生,通过专家组审核确认后,即取得面试考核资格;对教师职业潜质类、综合素质优秀的自荐考生,学校专家组在审核报名材料的基础上,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中阶段平时成绩、由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及中学的推荐理由等方面,综合考察考生的情况,以确定考生能否通过并取得面试考核资格。  通过审核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2月2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缴纳自主招生测试费共计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用A4纸打印《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确认表》,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签名,此表将作为考生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三)报到安排  凡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确认表》(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并打印,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6年3月8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广乐楼音乐厅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等材料。  (四)专业发展评估服务  为帮助考生了解自身学科兴趣及其学业发展倾向,并为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中对院校及专业选择提供指导与参考,展现学校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资源服务优势,学校将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提供专业发展评估服务,并安排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指导与解读。此项服务内容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  (五)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16年3月9日。具体安排详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为面试。  教师职业潜质类和综合素质优秀类考生须参加大文科或大理科综合素质面试。教师职业潜质类考生还须加试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的教师素养面试。  学科专业特长类考生将根据考生所选学科直接参加由专门学科专家组织进行的学科面试。  面试考核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和得分情况评定一定数量的特优等级、优秀等级及合格等级的考生。  (六)入选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七)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录取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5月5日至5月10日,合格考生需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招生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其中获得“教师职业素养”类认定资格考生,原则上仅限填报南京师范大学普通类师范专业志愿),打印出《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学。 七、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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