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6年1月20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5、考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016年1月21日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月23日17:00前根据提示缴纳考试报名费用。缴费成功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留下的联系地址邮寄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
1、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为2016年3月1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2、测试内容:数学、各考生所选学科内的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3、2016年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材料审核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合格后可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4、2013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合格”者获得参加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测试资格;考核“优秀”者,通过材料审核后,生命科学类夏令营中考核“优秀”者获得我校2016年农学、理学学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经济管理类夏令营中考核“优秀”者获得我校2016年经济学、管理学学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5、资格确认及公示:面试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数学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加总)按照文理科分别划线排序,根据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择优确定考核等级合格考生,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6、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7、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四、录取办法
考核等级合格者(即获得录取资格者):2016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满足考生所填报学科内的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