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加5分,省级加10分。 (3)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40~60分; (4)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加分:按2013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取最高的四门加分。A等级加10分,B等级加5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以上免考和报考奖励政策以招生章程中公布为准。
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复转军人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计划单独自主招生1200人 涉及33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