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是1990年国家实行冬季征兵23年以来首次调整征兵时间。日前,本报记者就广大市民对我市今年征兵工作关心的问题和一些热点采访了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市征兵工作办公室主任付有根上校。
问:调整征兵时间后,具体时间有哪些变化?
答: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7月份各乡镇目测初检,8月1日左右开始组织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征兵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
问: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报名应征吗?入伍后能否保留入学资格?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答: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批准入伍后,可持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与录取高校共同审核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凭相关手续到原录取高校办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