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武部部长杨红卫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2)

江苏征兵网2018-11-20三水老师

问:今年征兵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大学生征集及相关优惠政策

问:目前部队义务兵的生活待遇怎样?

答:据了解,目前一名义务兵在部队每月的伙食费是550元,第一年每月的津贴费是500元,第二年每月的津贴费是600元,享受军人免费医疗,衣食住行全部由部队免费提供,退伍时部队给每名义务兵发退役金等各类补助【地方政府还发放相应的安置费】。思想素质好,军事业务精的义务兵,如在第三年被选取为一期士官,每月工资约为2500元,并享受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义务兵选取为一期士官后,享受探亲假期,部队报销车旅费。如部队需要,本人表现较好,并且自愿留队,可以转改为更高级别的士官,工资和福利待遇将相应增加。

问:我区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的标准是如何规定?

答:按照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入伍时被确定赴西藏地区服役的和被确定赴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分别按照同年度义务兵优待金的3倍和2倍标准执行。

问:今年我区对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和在本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奖励方面有何新规定?

答: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和在本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在义务兵期间其本人及家庭享受奖励金的标准按《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比例执行的同时,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本科生8000元,大专生5000元。

问: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后,地方政府给予的奖励标准?

答:义务兵被部队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5%;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二等功的不低于40%;一等功以上的不低于50%。增发资金随同当年的优待金同时发放。

问:我区城乡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补助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义务兵退伍后,统一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官根据服役年限适当提高补助金标准。

问: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报名应征吗?入伍后能否保留入学资格?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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