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大学生征集及相关优惠政策
问: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哪些经济补助?
答: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学费补偿、退役金等,具体规定如下: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征集地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②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和在江苏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每年由批准入伍地按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0%-60%增发。③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江苏省规定退役大学生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每人每年5000元。④退役金。义务兵退役后,由所在部队按每人9000元标准予以发放。⑤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义务兵退役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减去退役金9000元)。⑥义务兵津贴。大学生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由部队按照每人每月500-600元标准发放义务兵津贴。
以南通籍(市区)本科一年级新生为例,如果其选择入伍,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南通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1万左右)×50%×2年,约3.1万元;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0%,约1.55万元;
退役后复学国家学费资助=6000元/年×4年,共2.4万元;
退役复学住宿费、生活补助费5000元/年×4年,共2万元;
退役金=4500元/年×2年=9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南通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1万元左右)×1.6-9000元(退役金),约4.1万元;
义务兵津贴=500元/月×12个月(第一年)+600元/月×12个月(第二年),共1.32万元;
其服2年义务兵役能够获得的各类经济补助共约15.37万元。
参加今年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问:大学生入伍后在部队有哪些发展?
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入伍后可选改士官、报考军校、保送入学、直接提干。具体规定如下:①选改士官。士兵服役满两年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可选取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②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分配计划。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③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④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被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