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6)

江苏高考2018-06-29三水老师

义务类奖学金(部分)

序号

奖学金名称

设奖单位

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1

国防科技奖学金

工信部、财政部

优秀成绩优良,毕业后到国防单位工作的学生

10000元

2

大飞机奖学金

中国商飞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商飞公司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10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保证任何一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原因辍学,南航本着“育人与助困不脱钩,助困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新生进校的“绿色通道”,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学杂费减免)”多元化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有效的资助。1、奖(助)学金:南航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学金体系,发挥了奖学金对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2、贷款:南航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学生可在进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向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2004年我校1680名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勤工助学: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若干,困难学生通过一定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3、学杂费减免:根据中央精神和我校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4、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向特困生发放两次困难补助,分为1000元/人、500元/人两个档;各学院也有专门经费用于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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