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2)
江苏高考2018-07-19三水老师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6年5月5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五、报考资格审核1、5月30日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6月3日前,审核通过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可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六、考核1、考核时间:2016年6月中旬2、考核方式: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织考核,具体形式待定(详细考核安排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七、拟录取资格确定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学校将在2016年6月20日前对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拟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认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拟录取资格。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拟录取资格。八、录取办法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2016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九、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025-84399789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件:zsb@njau.edu.cn网址:http://zsxx.njau.edu.cn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