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西交利物浦大学在江苏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学生“高考成绩、高校自主评估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特色要求”多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江苏省规定,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国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都参与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具体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字媒体技术、工业技术、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英语、传播学、汉语国际教育等27个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