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1所高校试点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扬子晚报网3月31日讯(记者蔡蕴琦)江苏省属高校升级版“自主招生方案”今日尘埃落定,在原省属11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推出“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扬子晚报记者3月31日采访获悉,与“自主招生”相比,“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报名条件、录取方式均出现了较大变化。通过面试获得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被高校录取:一是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达本一或本二线,二是“达线”考生按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5个项目折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校招生信息一览
*要求考生达本一线高校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人数:102人
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网上报名及邮递材料。
面试时间:6月12日进行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考核。
录取政策: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成绩/480)*40+两门选测科目成绩(满分10分)+(我校面试考核成绩/100)*20+四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满分1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对于体质测试成绩为优秀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考生,进档后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测试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影响综合评价认定结果。
南京医科大学
报名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额的5%。
报名时间:网上申请4月1日9时至2016年4月15日17时。4月16日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面试时间:6月14日,面试资格生参加面试测试。
录取政策:凡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规定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高考成绩占45%、学业水平测试10%、专业特色10%、面试测试3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招生人数:不超过该校今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15日。4月16日前邮递材料。
面试时间:6月15日至16日。
录取政策: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校面试、高校特色要求测试等6个维度,对投档考生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权重为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折算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三项)折算成绩各占5%,高校面试成绩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