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公示最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
2.中学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备案:
(1)遴选方案和程序;
(2)报名名单与最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反馈情况;
(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对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对获得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公示;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最终预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违规处理
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隐瞒、伪造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不再拥有推荐资质。
六、附则
1.本方案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考试院2016年自主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