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护理政策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江苏省2023年高校招生享受护理政策考生申请表》,按照填写表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应职能部门的资格考试,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高考报名点。申请表仅用于信息收集和使用。考生入学时可享受的护理政策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江苏省2023年招生政策为准。
2023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申请办法1.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试)〔2023〕31)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应当在文化统一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分数;符合大学备案条件的,由大学决定是否录取。如果同一考生符合多个增加分数的条件,只能得到最大分数,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备案。
2.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备案。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备案。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备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符合相关高校备案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获得二等功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士兵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级以上岛屿工作20年以上士兵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士兵,在飞行或停飞不到一年或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空军人员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子女,在航空航天和核工作满15年的子女,公安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制度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的表彰。
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英雄和残疾人子女的优惠措施。
3、符合护理政策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江苏省2023年高校招生享受护理政策考生申请表》,按照填写表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应职能部门的资格考试,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高考报名点。申请表仅用于信息收集和使用。考生入学时可享受的护理政策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江苏省2023年招生政策为准。